规章制度

规划设计科工作职责

2022年10月16日 09:52  点击:[]

规划设计科工作职责

 

1.为制定、修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和基本建设发展规划提供基础资料;提出学校基本建设项目和前期工作计划;收集、整理基本建设项目规划资料,推荐优选方案。

2.负责项目前期工程咨询,委托编制拟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及时上报;负责联系项目使用单位,共同编制单体设计任务书。

3.负责设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勘察、施工、监理及各类配套工程、设备招标采购等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起草、审核及招标实施工作。

4.在设计阶段组织本处相关人员,结合建设项目使用功能、使用单位需求等做好设计图纸的处内审查。与施工管理科配合设计文件移交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作,协调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与设计相关的技术问题。

5.负责各类合同的洽谈、起草、审核、签订和移交工作,协调处理施工过程出现的与合同相关的技术问题。

6.配合工程前期科办理相关项目审核、报批手续。

7.负责施工技术监督管理。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重要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施工技术方案;负责协调设计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图审未预见到的设计疏漏及技术问题,并办理相关的设计变更文件;根据设计要求,对材料设备及专业施工队伍提出具体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协助施工管理科做好材料设备及队伍的考察。

8.参与进场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及其数量和质量的复核;参与审核施工过程各种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协助施工管理科做好工程施工管理及竣工验收工作。

9.负责协调相关部门编制基建工程项目的预算;监督核查工程进度、工程变更、签证情况,依据相关规范规定核算工程款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解释;审核工程项目结算审计资料并办理送审手续,协助审计部门搞好工程项目审计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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