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施工管理科工作职责

2021年08月13日 08:29  点击:[]

施工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协调基建项目开工前场地三通一平工作,协助完成地质勘察、规划放线等开工前场地准备工作。

2.负责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进场,临建搭建,施工场地安全防护设施设置等工作。

3.负责协调基建项目参建各方、校内单位、政府相关部门的施工管理工作,协助工程前期科办理相关项目报批手续,配合处领导实施全校在建项目的综合考评工作。

4.负责基建项目设计文件、合同等施工前期资料的领取和分发,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加设计文件会审、技术交底等会议。

5.负责建设工程项目全过程的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现场全面管理。严格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标准以及地方规定监督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6.负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监督工作。按工程进度,依据规范、规程、标准等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交的各种工程资料进行审查、归案;监督各职务类人员履职情况,并及时进行讲评督促。根据合同,对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7.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组织机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负责工程材料、施工设施设备及专业施工队伍的考察;严格落实建筑材料质量管控、施工质量管控等制度。负责建筑材料、设备的进场验收。

8.负责现场变更、签证的审查、办理工作。协助规划设计科审核办理设计技术变更。

9.负责组织建筑材料认质认价工作。审核需认质认价材料的品名、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等情况,确定认质认价方式、方案并申报审批;做好认质认价工作组织、协调、记录工作,形成认质认价纪要并存档;根据认质认价结果,形成认质认价通知单,经审批后下达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建筑材料信息库和样品库。

10.负责工程进度监督及工程款拨付协调工作。对工程进度情况进行记录和核查;依据相关规定和工程进度实际审核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报送的工程拨款申请,协助规划设计科审查核算工程进度拨款。

11.负责工程项目各项验收的协调组织工作。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验收工作监督和核查;负责各专项验收项目及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各类工程竣工技术资料档案的验收;负责施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配合工程前期科办理竣工工程备案手续;负责工程竣工后资产移交工作协调;负责工程竣工后保修期内维修及回访工作。

12.负责工程结算审计资料的验收,协助规划设计科办理工程结算审计手续和结算支付手续。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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