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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师范学院竣工基建工程资产交接和管理办法

2025年12月12日 09:57  点击:[]


安阳师范学院竣工基建工程资产交接和管理办法

院政发〔2020〕1号


为规范学校竣工基建工程验收后的交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明确责任主体,确保竣工基建工程及时投入使用和管理维护,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和各部门职责,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资产交接的条件

(一)基建工程已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五方联合验收、我校组织的专业验收和交接前的校内项目验收。

(二)前期项目报批资料、竣工图纸等工程竣工资料齐全。

二、基建工程资产管理和交接办法

由基建处负责协调交接工作,相关使用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应配合基建处完成交接。交接工作应在基建项目验收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一)基建档案交接,包括前期项目报批资料、设计图、施工图、工程变更、竣工图纸,以及与该基建工程相关的其它重要资料等,在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由基建处交学校档案馆。

(二)消防设备及相关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由保卫处管理和维护。

(三)配电系统、电梯系统、空调系统、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等基础设施及其相关技术资料,经验收合格后,由后勤处管理和维护。

(四)基建工程的实体、与工程配套的其他专属设备(含尚未明确使用单位或管理单位的配套设施、设备)及其设备说明书(若有)、遥控器(若有)、房门钥匙等,交国有资产管理处统一管理和分配使用。

三、基建工程资产交接后的后续工作

(一)基建工程资产交接后,在工程保修期内,正常使用出现质量问题的,由基建处负责督促施工单位维修;对于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问题,需要维修的,由后勤处负责。

(二)基建工程资产交接后,超出项目保修期出现问题,需要维修的,除消防设施由保卫处负责维修外,其他由后勤处负责维修。

(三)其他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基建工程相关图表资料的,按相关规定向学校档案馆办理借阅手续。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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